一、 服务标准:
1、住宿标准:拉萨入住挂牌三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林芝入住双人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有电视,限时供应热水),注: “西藏酒店的软硬件设施均比内地的同星级酒店低半个星级,但能保证干净卫生,有热水能洗澡”希望游客有合理的期望值。 参团时如遇单人间房间,请补交单房差;320元/六晚/人。如客人不愿补单间差,我公司视同为安排拼房住宿或安排三人间或加床,一般加床为钢丝床。【林芝地区入住指定酒店旅游局未挂牌三星】。
2、餐饮标准:正餐餐标15元/人/顿。正餐10人/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菜量视人数酌减,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注意:全程有可能会有2次左右露餐;若有藏区用餐不习惯者可自备佐食;用餐以清淡川菜风味为主,若有忌口者,请提前告知旅行社。如因个人原因放弃用餐,餐费不退。
3、交通标准: 北京-拉萨去程硬卧火车票(火车上不含餐),拉萨-成都/重庆-北京返程机票;全程旅游牌照车辆。(鉴于西藏氧气稀薄的特殊的气候条件,西藏地区旅游车辆有时有可能不开空调,敬请谅解!)。
4、景点标准:实地游览6景点(含首道门票):布达拉宫100元、大昭寺85元、巴松错100元、巨柏王15元、纳木错80元、雅鲁藏布大峡谷220元(陆路);如遇门票价格调整(一般景区问口会贴有告示或相关文件通知书),涨价部分由客人自理!提示:由于布达拉宫(文物保护)门票每日限量销售,参观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由此要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的,敬请游客谅解!
5、自费项目:羊八井门票30元/人(温泉98元/人),民族歌舞表演180元/人,鲁郎林海180元/人,卡丁沟80元/人,巴松错游船费50/人(随季节变化有调整)注:以上自费项目客人均可自愿参加,无强制。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需要在景区外等候其他客人;
6、导游标准:当地优秀地陪导游服务;提示:西藏旅游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当地导游服务无法与内地导游相比较,敬请游客谅解!此团无全陪。
7、购物说明:全程购物3次;高峰民族旅游工艺品商场或西藏五色土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西苑天珠(主要经营工艺品)、西藏自治区藏药厂或西藏藏医药文化博览中心(主要经营藏药)、西藏奇圣牦牛肉制品厂(主要经营包牦牛肉制品),各店进店时间不超过60分钟。如在当地购物,请辩清品质。购物属于个人行为,但请索取正式发票(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会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8、出团标准:此团以2人为基准当地拼团(团队报价按人数另议)。如不成团我社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解除旅游合同;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说明:
1、本社有可能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的,请游客谅解!由于布达拉宫(文物保护)门票每日限量销售,参观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由此要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的,敬请游客谅解!
2、退费说明:如自愿放弃当地景点、用餐、住宿其费用不予退还。因行程报价为团体报价,客人持有老年证、导游证、军官证等门票费用一律不退。另需说明:如遇身高不够1.2米的儿童按成人报名参团,当地虽没有发生门票费用也是不能退费;
3、除旅行社责任险外,请组团社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上保险的客人,如在当地发生费用,请把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书、用药请单、病例、医药费收据一并带回,以便理赔;单证不全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4、由于西藏地处高原,进藏前请谨记“慢慢走,少开口,多睡觉,别喝酒,防感冒”。
5、随身物品:青藏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等物品。请出行前注意天气预报,酌情携带衣物。
6、带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等。
7、准备常用药:随身携带缓解高原反应的药,如高原安,高原康、高原宁、速尿、地塞米松,可以在进藏前三、四天服用,或遵医嘱;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等。
8、因长时间高原行车,途中车辆负荷较重,可能会遇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旅行社对此情况会迅速做出补救措施,请游客做好心理准备。
9、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塌方、泥石流、雪崩、洪水等自然现象影响(当地政府行为封路)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的增加费用或无法按照正常行程游览,我公司不予承担并不予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10、西藏属中国特殊民族地区,条件有限,希望各位游客有合理的期望值,和睦相处,尊重藏族同胞的文化和信仰习惯,谈论请勿涉及政治与宗教等敏感问题。
11、《老年游客健康申明及担保》请年满60周岁以上的游客签署。
12、以下车次、航班时间仅供参考,另有其它航班时间待定。以出团通知为准,如需指定航班,请补交全价票款。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北京—拉萨 T27次 21:30--第三日18:38
拉萨-北京CA4111/15:55;
拉萨-成都—北京CA4111/C1408/15:55;
拉萨—成都—北京3U8658/3U8893/11:00.
13、如在游览过程中出现算命、烧钱等自费活动,请游客斟酌而行。
14、反馈单说明:(1)我们将根据您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的信息对接待质量进行考核。(2)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3)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旅途愉快。
15、旅游争议说明:如遇天气原因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未游览景点的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房、餐、车费用不退,如因天气、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理。